① 該加油站為成品油零售企業,屬一級加油站。 ② 該站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汽油和甲醇,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要求均得到落實。 ③ 該站生產單元加油區和儲存單元油罐區均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④ 通過對該項目危險度評價分析,項目固有的危險程度為紅色等級(高危險度)。該站原有設備設施采用SF埋地罐雙層罐,密閉卸油,已設置液位監測報警和泄漏檢測報警設施,儲油罐擬按二類防雷設防,新增的甲醇加注機旁擬設置洗眼器、環保溝等措施,其風險得到了有效控制。 ⑤ 運用道化學火災、爆炸危險指數法對油罐區儲存及卸油過程潛在火災、爆炸危險性進行分析評價得知,油站內一旦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則以主要泄漏點為中心半徑25.34m、方圓2016.24m2的區域將有62.0%遭受破壞,其危險程度屬可接受范圍內。火災爆炸危險等級為“較輕”程度,主要影響站內設施。 ⑥該加油站站址、平面布置、建筑結構、消防、安全設施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⑦通過安全檢查表分析,對加油站的法規符合性、站址選擇、站內平面布置、加注工藝及設施、消防設施和給排水、電氣、防雷防靜電、報警和緊急切斷系統等單元進行逐項檢查,適用檢查項均合格,沒有不合格項。本次安全評價安全檢查表結論為合格,項目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55號、[2015]第79號令修訂)等規定。 ⑧該加油站現場情況和設計總平面布置圖相符,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綜上所述:中國石化江西贛州會昌石油分公司瑞尋高速會昌服務區東加油站甲醇加注設施項目在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過程中主要存在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等危險性;建設單位在下一步設計、施工和生產過程中,落實初步設計方案中的對策措施和本評價報告中補充的各項安全對策措施,并加強安全管理,項目建成后的風險程度處于可接受程度內。 本次評價的結論:中國石化江西贛州會昌石油分公司瑞尋高速會昌服務區東加油站甲醇加注設施項目在以后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并合理采納本報告中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項目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圍內,符合(一級)加油站安全設立的安全條件要求。 |